設備變更,怎么確定是重大變更還是微小變更?
1. 幾個定義
重大變更Major:可能對產品質量有影響的變更。不確定變更對產品的影響程度的,都應當按重大變更來處理。
微小變更Minor:對產品質量沒影響的變更。在工藝設備變更控制下,也可以叫作標準變更。
技術改造:對確認狀態下的設備進行有計劃的整改(比如:擴大、替換、移走、新增)。
應急變更:為了保護人員或環境安全,或保證產品質量,需要對設備的一部分進行的一種非計劃性的立即維修。
同類變更Like for like:用同樣性質和功能的設備或設備部件來進行替換,比如,同樣的材質、同樣的尺寸、類型等,但不需要是來自于同樣的制造商。如果經過全面的審核和評估,認為是同類變更,則可以視為微小變更Minor.
技術改造、應急變更、同類變更,其實在我們的日常工作中都會發生。
2. 哪些情況考慮作為重大變更Major?
如何確定設備的這些變更到底是Major還是Minor?
我們通常都會籠統地規定——對產品質量可能產生影響的,是Major,不然則是Minor。
可是,影響這東西,你的判斷科學和客觀嗎?
所以,建立一些清單性的問題,可能會比較方便判定。比如,以下設備變更考慮作為重大變更:
要變更的設備部件會直接接觸產品或產品組分,并且不屬于同類變更的;
要變更的設備會通過操作或控制直接影響產品質量(如:雜質方案、晶形和大小、藥品溶劑殘留或穩定性);
指示或記錄對工藝過程來說非常關鍵的報警功能的設備;
用于記錄、輸出或歸檔批記錄或標簽和其它GMP文件記錄或標簽的設備;
用于證明與注冊工藝的符合性的設備;
會影響支持系統(如水系統、蒸汽、HVAC等)的質量和性能的設備;
用于確保關鍵數據或功能的訪問控制(用戶識別和許可)的設備;
用于執行與批放行相關的檢驗調查的設備;
用于關鍵計算的設備(如:與批放行相關的檢驗數據計算);
用于批放行的設備;
用于控制批產品狀態或有效期的設備;
用于控制生產過程(處方、工藝描述)的設備;
用于將界面的關鍵數據轉移至另一個質量相關的系統中的設備;
用于給定與產品質量相關的信息的設備(如:工藝數據打印機);
用于確保或記錄倉庫關鍵條件的設備;
用于控制關鍵設備的維護或校準狀態的設備;
用于建立、修改、記錄、審核和批準GMP數據的設備。
3. 一些例子
1)QC新增一臺冰箱
這個變更,企業在清單中列為微小變更Minor。
可是,新增這臺冰箱用來干什么呢?如果是用于保存產品檢驗用的對照品、用于產品檢驗的試液保存、產品的留樣保存。。。你說,它與產品質量和批放行有沒有關系呢?是不是該定義為重大變更Major呢?
2)QC新增在線溫濕度監控報警系統
這個變更,企業在清單中列為微小變更Minor。
可是,如果這個報警系統,是用于留樣和穩定性試驗、產品放行和環境監測的微生物培養條件、潔凈室的溫濕度監控等的報警,并且還產生了計算機化的數據,你說,它是不是該定義為重大變更Major呢?
3)車間新增一臺沸騰干燥機
這個變更,企業在清單中列為微小變更Minor。
這個用于產品或中間體干燥的設備,如果與原來的設備是同樣的,屬于同類變更,就可以定義為是微小變更Minor。可是,如果不是同類變更,那么,它是不是該定義為重大變更Major呢?
4. 為什么要定義Major或Minor
既然,你將變更分為了Major和Minor,是不是,應該考慮分別規定Major和Minor的變更處理程序呢?
我不我不!我就全部按一個程序來做就行了,我全部從嚴。
好的,沒毛病。但是,你做不到!
一個Minor,你會把質量、生產、技術、設備、RA的人員都找來做評估嗎?你沒有那么多時間和精力。所謂的全部從嚴,其實,就成了全部從寬。
你可能不會真正去討論這個到底是Major還是Minor,到底需要付出多少。只是在最后做記錄時,能做多少是多少。
Less is more是卡瑞法一直強調的。只有當我們識別了重要和不重要,才會有時間和精力在重要上付出更多,然后,得到的好的結果也更多。
另外,既然設備變更在我們的變更控制中占有很大的比例,企業新增、更換、設備改造等的頻次很高,是不是,可以考慮在我們的變更控制SOP中,專門去描述設備變更的控制,細分出同類變更,細化重大變更的定義和類型,以便于展開管理呢?
所以,今天,再來審核修訂更新一下我們的變更控制SOP吧,考慮:
對Major和Minor變更的處理程序做出區分;
專門規定設備變更及控制。

